软件著作权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

2022-04-06 14:56

简要说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登记的事项做变更或者补充登记。

1、允许变更的事项: •软件名称(包括全称、简称和版本号);•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2、允许补充的事项: •软件名称的简称;•首次发表日期;未发表的软件登记后,在软件发表之后,针对发表日期可以办理补充登记;
3、不允许变更或补充的事项:•软件表达(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变化; •软件权利发生转移;•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等事项的变更;

办理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经签署的代理委托书、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或补充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变更证明文件中: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出具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